“擒賊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堅持把“打傘破網”作為主攻方向,才能從源頭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日前從市高院獲悉,市監委、市高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印發《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建立健全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協作配合五項機制的意見》,進一步規范和強化全市政法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鞏固完善監督制約、配合銜接工作機制,推動“打傘破網”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分析研判通報機制。明確重大疑難案件的范圍,分析研判通報的重大疑難案件是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與職務違法犯罪深度交織、案情復雜、難于查辦、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規范分析研判通報程序,明確由案件承辦單位提請召開涉及公職人員違法犯罪的重大疑難案件分析研判通報會,根據實際情況,按需召集相關的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等組成分析研判工作組,通報案情、分析研究、優化協作配合工作。
完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問題線索移送機制。依據違法犯罪行為所涉罪名管轄權移送線索,監察機關、政法部門對工作中收到、發現的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應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置。按照級別對等原則移送線索,市級政法部門對屬于市紀委監委管轄的問題線索,向市紀委監委移送;對屬于區紀委監委管轄的,可通過區政法部門向相應區紀委監委移送。各區政法部門原則上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必要時可報請上級機關向相應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明確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做好與政法部門雙向移送線索工作,統一接收并對線索提出分辦意見。
建立紀檢監察機關、政法部門協同辦案機制。通過強化協查責任、暢通會商研判渠道、建立“雙專班”辦案機制,以及合理合法運用刑事強制措施、監察留置措施等4個方面,強化紀檢監察與政法機關的辦案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明確提起公訴前必要時聽取監察機關意見機制。檢察機關對于監察機關移送審查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職務犯罪案件,擬改變定性或認定的犯罪事實發生變化的,應當與移送案件的監察機關案件審理部門溝通。
明確審前通知旁聽審理機制。審判機關在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開庭審理前,除依法決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應通知紀檢監察機關派員旁聽。紀檢監察干部在旁聽活動中嚴格遵守審判機關庭審的各項紀律要求,不得干擾法官依法作出裁判。(韓雯 吳玉萍)